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國民小學
新泰國小學校詳情
上課時間
| 星期一 | 07:00–18:00 |
| 星期二 | 07:00–18:00 |
| 星期三 | 07:00–18:00 |
| 星期四 | 07:00–18:00 |
| 星期五 | 07:00–18:00 |
| 星期六 | 休息 |
| 星期日 | 休息 |
本校沿革
民國62年 新莊市都市計畫將本校地劃設為新莊市文小六預定用地,地址信義街91號。
民國77年6月 思賢國小奉命徵收本校校地,計11筆,2.619069公頃。
民國77.12.21 縣府指派國泰國小校長黃炳鴻為本校籌備主任。
民國78年 新莊市元月份市務會議決議命名為:新泰國民小學。
民國78年5月 委請黃武達建築 師負責設計規劃。
民國78年8月1日 本校奉准成立,核定陳芳菲先生為第一任校長。
民國78.12.25 黃武達建築師辭職,改聘呂德雄建築師擔任設計監造工作。
民國79.3.31 第一期校舍工程水電部分由耀竣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得標。
民國79.4.14 第一期校舍工程建築部分由良固營造有限公司得標。
民國79.5.15 第一期校舍工程舉行奠基典禮。
民國80.8.1 奉准招生,二至六年級分別由中港、國泰二所國小撥入,一年級生自行辦理招生,總計27班,教師數38人。
民國80.8.29 前往國泰、中港迎接學生。
八十二學年度奉准核定為小班教學實驗學校,每班學生數40人,全校班級數45班。
民國83.8.1 陳校長芳菲調派泰山明志國小,劉校長文燦接任為第二任校長。
民國86.2.1 劉校長屆齡退休,由教務主任彭吉梅暫行代理校長。
民國86.8.1 余校長清雄奉派本校第三任校長至93年8月退休。
民國93.8.1 張信務校長奉派本校第四任校長。
民國99.8.1 王素涼校長奉派本校第五任校長。
民國101.8.1 洪中明校長奉派本校第六任校長。
民國109.8.1 許恒禎校長奉派本校第七任校長。
校景圖
民國62年 新莊市都市計畫將本校地劃設為新莊市文小六預定用地,地址信義街91號。
民國77年6月 思賢國小奉命徵收本校校地,計11筆,2.619069公頃。
民國77.12.21 縣府指派國泰國小校長黃炳鴻為本校籌備主任。
民國78年 新莊市元月份市務會議決議命名為:新泰國民小學。
民國78年5月 委請黃武達建築 師負責設計規劃。
民國78年8月1日 本校奉准成立,核定陳芳菲先生為第一任校長。
民國78.12.25 黃武達建築師辭職,改聘呂德雄建築師擔任設計監造工作。
民國79.3.31 第一期校舍工程水電部分由耀竣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得標。
民國79.4.14 第一期校舍工程建築部分由良固營造有限公司得標。
民國79.5.15 第一期校舍工程舉行奠基典禮。
民國80.8.1 奉准招生,二至六年級分別由中港、國泰二所國小撥入,一年級生自行辦理招生,總計27班,教師數38人。
民國80.8.29 前往國泰、中港迎接學生。
八十二學年度奉准核定為小班教學實驗學校,每班學生數40人,全校班級數45班。
民國83.8.1 陳校長芳菲調派泰山明志國小,劉校長文燦接任為第二任校長。
民國86.2.1 劉校長屆齡退休,由教務主任彭吉梅暫行代理校長。
民國86.8.1 余校長清雄奉派本校第三任校長至93年8月退休。
民國93.8.1 張信務校長奉派本校第四任校長。
民國99.8.1 王素涼校長奉派本校第五任校長。
民國101.8.1 洪中明校長奉派本校第六任校長。
民國109.8.1 許恒禎校長奉派本校第七任校長。
校景圖
新泰國小校長
校長詳細資料
學校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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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評價
新泰國小費用
實際收費標準可能依學年度、學制、身份及學校公告而有所不同,以下資料僅供查詢參考。
| 費用項目 | 參考金額 | 收費說明 |
|---|---|---|
| 教科書費 | 依實際教材而定 | 依各課程及教材需求收取 |
| 學生寄宿費 | 依住宿類型而定 | 住宿學生依學校住宿標準收取 |
| 學校午餐費 | 依實際供餐而定 | 依供餐天數及餐費標準計算 |
| 家長會費 | 依學校規定 | 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
| 學生團體保險費 | 依當學年度標準 | 依相關學生團體保險規定辦理 |
| 其他費用 | 依實際項目 | 依學校公告及實際課程需求收取 |
新泰國小助學金
以下整理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金額,實際申請資格、名額及辦理方式仍應以相關單位當年度公告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 高級中等學校: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5,000 元 。
- 國民中學: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3,000 元 。
- 國民小學: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2,000 元 。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第一名: 10,000 元
- 第二名: 8,000 元
- 第三名: 5,000 元
- 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佳作: 3,000 元
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競賽成隊人數二人至十人: 每人 5,0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十一人至二十人: 每人 2,5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人至三十人: 每人 2,0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 每人 1,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