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麗林國民小學
麗林國小學校詳情
上課時間
| 星期一 | 07:00–16:00 |
| 星期二 | 07:00–16:00 |
| 星期三 | 07:00–16:00 |
| 星期四 | 07:00–16:00 |
| 星期五 | 07:00–16:00 |
| 星期六 | 休息 |
| 星期日 | 休息 |
學校沿革
配合林口新市鎮的發展,紓解麗園國小增班壓力而新設本校。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委由本鄉興福國小辦理校地徵收。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一日,正式成立本校籌備處,派本縣瑞亭國小校 長鐘文彬先生為籌備處主任。
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廿一日,舉行第一期校舍動工。
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一日,正式招生(二十班)。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第二年招生增為32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成立附設幼稚園三班。
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第三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 年九月一日,第四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一日,第五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一日,第六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第七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一日,第八年額滿學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一日,第九年額滿學招生增為 66 班。
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一日,第十年額滿學招生增為 65 班。
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一日,第十一年額滿學校招生增為64 班。
創校理念
前瞻科技的設備。活潑多元的教學。快樂永恆的童年。
具體目標
培育守時、民主、創新的國民。營造和諧、終生學習的校園。
未來展望-許麗林一個未來。聘請具愛心專業的教師。
以藝術、資訊教育為發展重點。籌設麗林文教基金、協助校務發展。
達成「家長放心、學生開心、教師歡心」的教育境界。
麗林位置圖
交通方式:
開車路線:
(A)從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一號出口往林口方向,忠孝路口左轉,遇天橋左轉公園路約500公尺到逹。
公車路線:
(A)板橋公車轉運站:920(台北客運)、948(三重客運)
(B)圓山捷運站:936(三重客運)、937(大都會)
(B)台北車站:1210(三重客運)
(C)松山機場:1211(三重客運)、945(三重客運)
(D)桃園火車站:5063(桃園客運)
(E)蘆洲捷運站:925(大都會客運)
配合林口新市鎮的發展,紓解麗園國小增班壓力而新設本校。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委由本鄉興福國小辦理校地徵收。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一日,正式成立本校籌備處,派本縣瑞亭國小校 長鐘文彬先生為籌備處主任。
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廿一日,舉行第一期校舍動工。
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一日,正式招生(二十班)。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第二年招生增為32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成立附設幼稚園三班。
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第三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 年九月一日,第四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一日,第五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一日,第六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第七年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一日,第八年額滿學招生增為 班。
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一日,第九年額滿學招生增為 66 班。
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一日,第十年額滿學招生增為 65 班。
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一日,第十一年額滿學校招生增為64 班。
創校理念
前瞻科技的設備。活潑多元的教學。快樂永恆的童年。
具體目標
培育守時、民主、創新的國民。營造和諧、終生學習的校園。
未來展望-許麗林一個未來。聘請具愛心專業的教師。
以藝術、資訊教育為發展重點。籌設麗林文教基金、協助校務發展。
達成「家長放心、學生開心、教師歡心」的教育境界。
麗林位置圖
交通方式:
開車路線:
(A)從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一號出口往林口方向,忠孝路口左轉,遇天橋左轉公園路約500公尺到逹。
公車路線:
(A)板橋公車轉運站:920(台北客運)、948(三重客運)
(B)圓山捷運站:936(三重客運)、937(大都會)
(B)台北車站:1210(三重客運)
(C)松山機場:1211(三重客運)、945(三重客運)
(D)桃園火車站:5063(桃園客運)
(E)蘆洲捷運站:925(大都會客運)
麗林國小校長
校長詳細資料
學校評價
-
暂无評價
我要評價
麗林國小費用
實際收費標準可能依學年度、學制、身份及學校公告而有所不同,以下資料僅供查詢參考。
| 費用項目 | 參考金額 | 收費說明 |
|---|---|---|
| 教科書費 | 依實際教材而定 | 依各課程及教材需求收取 |
| 學生寄宿費 | 依住宿類型而定 | 住宿學生依學校住宿標準收取 |
| 學校午餐費 | 依實際供餐而定 | 依供餐天數及餐費標準計算 |
| 家長會費 | 依學校規定 | 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
| 學生團體保險費 | 依當學年度標準 | 依相關學生團體保險規定辦理 |
| 其他費用 | 依實際項目 | 依學校公告及實際課程需求收取 |
麗林國小助學金
以下整理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金額,實際申請資格、名額及辦理方式仍應以相關單位當年度公告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 高級中等學校: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5,000 元 。
- 國民中學: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3,000 元 。
- 國民小學: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2,000 元 。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第一名: 10,000 元
- 第二名: 8,000 元
- 第三名: 5,000 元
- 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佳作: 3,000 元
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競賽成隊人數二人至十人: 每人 5,0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十一人至二十人: 每人 2,5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人至三十人: 每人 2,0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 每人 1,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