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保長國民小學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國民小學

  • 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553號
  • 電話 (02)86482502
  • 網址 官方網站
  • 學校代碼 014652
  • 學校類型 公立

市立保長國小學校詳情

上課時間

星期一 07:00–17:00
星期二 07:00–17:00
星期三 07:00–17:00
星期四 07:00–17:00
星期五 07:00–17:00
星期六 休息
星期日 休息
學校簡史:
日期 說明
民國115年08月01日 遴派楊小梅女士為第十二任校長。
民國108年08月01日 遴派黃鈺樺女士為第十一任校長迄今。
民國108年02月18日 由程一民女士為代理校長。
民國106年08月01日 遴派廖文彬先生為第十任校長。
民國106年03月28日 本校榮獲亞州第一所公立小學燈塔學校標竿之殊榮
民國103年05月15日 新建校舍(綠意樓、文薈樓及運動場、校門)落成啟用典禮,由朱立倫市長蒞校剪綵。
民國103年01月20日 行政辦公室由集賢樓(教師宿舍)遷至木棉樓(校長室、總務處、人事會計室、教導處、輔導室、健康中心)
民國102年12月25日 營區暫借教室遷回新建校舍。
民國102年11月29日 老舊校舍整建工程竣工,新校舍命名為綠意樓、文薈樓、迎曦橋、頌月廊,原教學大樓更名為木棉樓,原教師宿舍更名為集賢樓。
民國101年06月06日 老舊校舍整建工程開工。
民國100年08月15日 完成拆除勤學樓、勵志樓2棟校舍,計14.5間。
民國100年08月01日 遴派周德銘先生為第九任校長。
民國100年02月10日 因老舊校舍整建工程教室不足,暫借隔鄰保長坑營區,裝修為4間教室供班級上課使用;辦公室遷至教師宿舍辦公。
民國98年08月26日 核定老舊校舍整建工程(勤學樓及勵志樓)經費1.2468億元。
民國96年08月01日 遴派彭吉梅女士為第八任校長。
民國90年11月08日 縣府補助興建敎室宿舍完工。2層,共8間單身宿舍。
民國90年08月01日 遴派李新俊先生為第七任校長。
民國89年07月06日 縣府補助興建風雨教室通廊。
民國87年04月01日 興建教學大樓共3層,計教室6間、廁所3間。
民國85年08月01日 委派呂永財先生為第六任校長。
民國84年03月17日 校地變更 由陸軍總司令部無償撥用土地5筆,共計5235平方公尺。
民國79年08月01日 委派曾正美女士為第五任校長。
民國75年08月07日 委派左昂先生為第四任校長。
民國69年01月 興建水泥綜合球場、設備遊戲器具三座。
民國68年01月 新建二樓廁所、樓下倉庫各一間、改善給水設備。
民國66年08月26日 改派蘇康韻先生為第三任校長。
民國62年03月28日 改派康德恭先生為第二任校長。
民國58年08月26日 升格獨立保長國小,首任校長陳棟樑先生。
民國58年05月 增建二樓教室三間.樓梯廁所一棟,裝設自來水、興建圍牆110公尺。
民國56年01月 改派翁重鋒為第二任分校主任。
民國55年04月 再增建教室一間。
民國54年05月 增建教室2間,8月派趙成為首任分校主任。
民國54年05月 購買校地614坪,連同捐獻之300坪,合計914坪。升格為長安國民小學保長分校。
民國52年08月 創校階段 由蘇萬先生捐地300坪,成立長安國小保長分班。興建教室、廁所各1間,收學生46名,由王美珍老師任教。
校園平面圖
校園平面圖
美麗的校園
美麗的校園

市立保長國小校長

校長詳細資料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國民小學楊小梅校長

楊小梅校長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國民小學校長

負責學校整體校務發展、教學研究方向、 行政管理及校務規劃等工作, 帶領學校持續推動高等教育與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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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保長國小費用

實際收費標準可能依學年度、學制、身份及學校公告而有所不同,以下資料僅供查詢參考。
費用項目 參考金額 收費說明
教科書費 依實際教材而定 依各課程及教材需求收取
學生寄宿費 依住宿類型而定 住宿學生依學校住宿標準收取
學校午餐費 依實際供餐而定 依供餐天數及餐費標準計算
家長會費 依學校規定 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學生團體保險費 依當學年度標準 依相關學生團體保險規定辦理
其他費用 依實際項目 依學校公告及實際課程需求收取

市立保長國小助學金

以下整理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金額,實際申請資格、名額及辦理方式仍應以相關單位當年度公告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 高級中等學校: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5,000 元
  • 國民中學: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3,000 元
  • 國民小學: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2,000 元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第一名: 10,000 元
  • 第二名: 8,000 元
  • 第三名: 5,000 元
  • 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佳作: 3,000 元
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競賽成隊人數二人至十人: 每人 5,0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十一人至二十人: 每人 2,5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人至三十人: 每人 2,000 元
  • 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 每人 1,500 元